索 引 號: | 11330683002584812B/2025-65435 | 主題分類: | 國有資產監管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25-01-20 16:42:06 |
《嵊州市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無價材料(設備)詢價、定價工作管理意見(試行)》政策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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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8號)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完善監督管理機制,保障相關經費投入,督促有關部門和機構依法做好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無價材料(設備)詢價、定價工作是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一環,為規范我市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無價材料(設備)詢價、定價工作機制,提高項目造價控制水平,確保公共建設資金有效利用,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特制定《嵊州市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無價材料(設備)詢價、定價工作管理意見(試行)》。 二、起草過程 2024年7月起,市審計局參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梳理了嵊州市本地公共投資建設項目造價控制情況。2024年9月上旬,初步形成《嵊州市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無價材料(設備)詢價、定價工作管理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 三、主要內容 《嵊州市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無價材料(設備)詢價、定價工作管理意見(試行)》主要分為三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明確了無價材料(設備)及詢價、定價等概念,明確本意見的適用范圍; 第二部分明確了建設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列明無價材料(設備)詢價、定價的一般流程; 第三部分闡明了有關責任追究情形。 四、適用范圍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范圍為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嵊州市審計局 解 讀 人:姚利峰、邵之棟 聯系電話:83112231、8311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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