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330683002584812B/2025-65442 | 主題分類: | 審計 |
發(fā)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 | 公開日期: | 2025-01-20 16:49:41 |
《嵊州市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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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明確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對其他關系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進行審計監(jiān)督。《浙江省審計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公共投資建設項目預算執(zhí)行審計實施細則等三項制度的通知》中《浙江省重大公共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實施細則》明確了跟蹤審計的概念、目標、審計方式,明確規(guī)定審計機關可以組織中介機構參與重大公共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嵊州市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跟蹤審計行為,提高投資效益,防范跟蹤審計風險,特制定《嵊州市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試行)》。 二、起草過程 2024年7月起,起草單位審計局參照上級相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嵊州市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實際,著手研究本市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程序、內容等情況。2024年9月初,梳理形成《嵊州市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及所附《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資料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和《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臺賬》(以下簡稱《清臺賬》)。 三、主要內容 《嵊州市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試行)》主要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明確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和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概念; 第二部分明確實施跟蹤審計的程序; 第三部分列明跟蹤審計十方面審計內容; 第四部分說明跟蹤審計的三種實施方式和審計人員組織方式; 第五部分闡明了實施跟蹤審計中的有關責任追究情形。 《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資料清單》列明了被審計單位在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根據(jù)建設項目進展情況需提供的審計資料。《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臺賬》列明了審計組在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根據(jù)審計工作開展情況需上傳的審計工作紀實資料。 四、適用范圍 本文件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適用范圍為在本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解讀機關:嵊州市審計局 解 讀 人:姚利峰、邵之棟 聯(lián)系電話:83112231、831189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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